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
各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社会各有关方面: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节能〔2017〕14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国家节能中心在信誉核查的基础上于2017年12月27日至28日对211个申报案例组织进行了初步评选,各专家组按照每一个案例平均分值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本组评选案例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提出了拟初步入选案例共67个;之后,我们对各专家组提出的需要补充材料、了解情况、存疑审查等问题的14个拟初步入选案例进行了情况复查;每个专家组根据复查情况,按照初步入选案例数量不高于本组评选案例总数四分之一的比例,共明确了初步入选案例49个进入现场答辩阶段。
根据《评选办法》安排,定于2018年2月3日至4日在北京国家节能中心组织进行现场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个参加答辩的申报单位汇报及回答专家提问时间限时在15分钟内;请各申报单位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明确主答辩人(1人)、协助人员(最多2人)及相关书面材料、PPT等。
二、进入现场答辩阶段的申报单位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的,视同放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2017),须提前告知我们。
三、请参加答辩的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2月1日前将参加答辩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及相关要求说明等情况填写附件3后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到010-68536001或liuyy@chinanecc.cn;相关书面材料请自带至少20份,届时交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宜
现场答辩签到时间:上午:8:20-8:50,下午:13:00-13:30。
现场签到及答辩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国家节能中心(东方宫酒店6层)大会议室。
联系人: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刘悦悦
电 话:010-68585777-6037 15010864119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