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7〕9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节能降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暨2017年节能降碳专项监察和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7〕314号)以及河北省2017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3/T2132-2014)、《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252-2013),2017年8月6日至8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全省节能监察机构对2016年全省26家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熔窑热耗开展了专项节能监察,现将2016年河北省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及达标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2016年河北省平板玻璃企业能耗及达标情况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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