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提前一年完成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任务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6月30日发布全省(河北省,下同)2019年节能降耗工作成效:全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28%,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十三五”降低17%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持续推进结构节能。高质量推动高耗能行业去产能,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2万吨、煤炭1006万吨、水泥334万吨、平板玻璃660万重量箱、焦炭319万吨、火电50万千瓦,年可减少能源消费量约1000万吨标准煤。加快发展高端研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0.0:38.7:51.3,产业结构“三二一”态势进一步强化。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在工业领域,对118家工业企业实施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33家企业获评国家绿色工厂,唐山等3地被认定为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07%。在建筑领域,《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成功举办第23届国际被动房大会,累计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31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全国领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808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60万平方米。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4.5%。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进铁路专用线和多式联运发展,全省铁路货运周转量比上年增长0.9%,水路货运周转量比上年增长22.0%,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26.95万标箱。在公共机构领域,创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0家,完成10个省直部门既有建筑外窗节能改造。
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为113户企业落实“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亿元;为22户企业落实“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565万元;为33户企业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297万元。
强化节能监督执法。对全省181家陶瓷企业和130家火电企业实施专项节能监察,责令查出的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的18家企业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的60家企业限期整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全省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企业专项监察,抽查的41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达标。对1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监察,责令查出问题的3个项目限期整改。在流通领域,抽查检测自动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各6个批次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指标、能源效率等级等指标全部合格。对淘汰类、限制类设备和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共涉及54家企业、电费8251万元。